北大西洋公約組織


北大西洋公約組織 (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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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西洋公約組織
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
l'Organisation du Traité de l'Atlantique Nord



北約組織會員國

創立時間 1949年4月4日
性質 軍事同盟
總部 比利時布魯塞爾
成員 26個成員國
官方語言 英語法語
秘書長 夏侯雅伯
網站 http://www.nato.int/

北大西洋公約組織英語NATO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法語OTANl'Organisation du Traité de l'Atlantique Nord),簡稱北約組織北約,是一個為實現防衛協作而建立的國際組織1949年3月18日美國西歐國家公開組建北大西洋公約組織,于同年4月4日美國華盛頓簽署《北大西洋公約》後正式成立。為與以前蘇聯為首的東歐集團國成員相抗衡,使成員國一旦受到攻擊時,其他成員國可以作出即時反應。但這一條條款在九一一事件之前,一直都未有動用過。及至前蘇聯解體,華沙條約組織宣告解散,北約就成為一個地區性防衛協作組織。北約的最高決策機構是北約理事會。理事會由成員國國家元首及政府高層、外長、國防部長組成。總部設在布魯塞爾

目錄

成員國

創始會員國(1949年

冷戰期間加入

冷戰結束後加入

北約歐洲擴張圖(2004年)
所有北約成員旗幟(2005年)

己獲邀請加入

己答允將邀請加入

華沙公約組織成員,除前蘇聯加盟共和國外(不包括波羅的海三國),都已成為了北約的成員國。

歷史年表

2002年北約首腦會議
2004年北約首腦會議

1949年4月4日,美國、加拿大、比利時、法國、盧森堡、荷蘭、英國、丹麥、挪威、冰島、葡萄牙和義大利在華盛頓簽署了北大西洋公約,決定成立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同年8月24日各國完成批准手續,該組織正式成立。希臘、土耳其於1952年2月18日聯邦德國1955年5月6日、西班牙于1982年正式加入該組織。2002年11月21日布拉格召開的北約高峰會議,達成了第二波的東擴決定,2004年正式接納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羅馬尼亞、保加利亞、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等七國。

冷戰期間,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的戰略目標,主要是防範華沙條約組織的大規模軍事入侵。因此,軍事的議題就成為北約安全戰略設計的主要考慮因素。進入90年代,隨著華沙條約組織的解散和蘇聯的解體,歐洲的政治與安全形勢發生了巨大變化,北約的職能轉變為政治軍事組織。1991年12月,北約首創成立了由北約國家、前華約國家、獨聯體及波羅的海三國組成的北大西洋合作委員會。1994年1月在布魯塞爾舉行的首腦會議一致通過了同中歐、東歐國家和俄羅斯建立和平夥伴關系的方案。1997年5月,為把北約與夥伴國的政治軍事合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加強歐洲和大西洋地區的安全與穩定,北約國家與夥伴國家外長共同決定成立歐洲北大西洋夥伴關系委員會。

該組織的宗旨是締約國實行集體防禦,任何締約國同他國發生戰爭時,必須給予援助,包括使用武力。華約解體後,北約謀求擴大其使命,如維持和平和通過對話促進區域穩定等。

該組織的主要機構為北大西洋理事會(部長理事會)、防務計劃委員會、計劃與分析委員會、常任代表理事會、國際秘書處和軍事委員會。北大西洋理事會為北約的主要決策機構,它經常舉行大使級的會晤,每年至少舉行兩次外長級會晤,必要時舉行元首會議。軍事委員會為北約最高軍事指揮機構,下轄歐洲盟軍司令部、美國─加拿大區域聯合防空計劃小組等,軍委會每年開會兩至三次,負責就北約防務問題向部長理事會和防務計划委員會提出建議,其主席由軍委會成員選定,任期兩到三年。除法國、西班牙和愛爾蘭外,所有成員國都指派一些本國軍隊由北約統一指揮。1991年12月,北約設立了北大西洋合作委員會,作為同它原來的東歐集團對手中的國家進行對話的一個論壇。

北約成立以來的主要活動是通過部長理事會和防務計劃委員會就高級國際重大政治問題密切磋商、協調立場;在軍事方面研究和制定統一戰略和行動計劃;每年舉行各種軍事演習。

各締約國同意對於歐洲或北美之一個或數個締約國之武裝攻擊,應視為對締約國全體之攻擊……

—──北大西洋公約 第五條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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