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與外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清朝在與英國的第一次鴉片戰爭中戰敗。清政府代表在泊于南京下關江面的英軍旗艦康華麗號(亦譯作皋華麗號)上與英國簽署《江寧條約》,又稱《中英南京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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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2年7月,英艦百余艘,官兵約九千人,自吳淞口溯長江西上。進攻長江與京杭大運河交叉點的鎮江。意圖截斷南北交通,阻止漕運。駐守鎮江的1500名八旗兵與英軍展開激烈巷戰,死傷慘重,全城遭受焚掠,一片廢墟。道光皇帝遂決定接受英國的條件議和。對岸的揚州紳商,惶恐萬狀,給了英軍五十萬元,作為不佔領的交換條件。8月4日,英國軍艦駛抵南京下關江面,於是雙方正式簽定《南京條約》。
1840年6月,英國發動了侵華戰爭。英國國會在同年的四月,對這場戰爭撥款經費進行表決,結果以二七一票對二六二票,僅僅九票之差通過了款項,促成了這場戰爭,史稱鴉片戰爭。1842年英軍侵犯南京,清政府被迫在靜海寺與英國政府議約,雙方共在寺內議約四次。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英國代表璞鼎查,清廷代表欽差大臣耆英、伊裡布在英軍旗艦「康華麗號」上正式簽訂了中英《南京條約》[1]。靜海寺因此成為中國近代史起點的象徵。
隨後,法國和美國強迫清政府分別與之簽定《中法黃埔條約》和《中美望廈條約》。
真確文本現存於台灣的中華民國外交部,另一份文本則由英國政府保存。
南京條約全文:
茲因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欲以近來之不和之端解釋,止肇釁,為此議定設立永久和約。是以大清大皇帝特派欽差便宜行事大臣太子少保鎮守廣東廣州將軍宗室耆英,頭品頂戴花翎前閣督部堂乍浦副都統紅帶子伊裡布;大英伊耳蘭等國君主特派全權公使大臣英國所屬印度等處三等將軍世襲男爵璞鼎查;公同各將所奉之上諭便宜行事及敕賜全權之命互相較閱,俱屬善當,即便議擬各條,陳列於左:
一、嗣後大清大皇帝、大英國君主永存平和,所屬華英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國者必受該國保佑身家全安。
二、自今以後,大皇帝恩准英國人民帶同所屬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等五處港口,貿易通商無礙;且大英國君主派設領事、管事等官住該五處城邑,專理商賈事宜,與各該地方官公文往來;令英人按照下條開敘之列,清楚交納貨稅、鈔餉等費。
三、因大英商船遠路涉洋,往往有損壞須修補者,自應給予沿海一處,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大皇帝准將香港一島給予大英國君主暨嗣後世襲主位者常遠據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四、因大清欽差大憲等於道光十九年二月間經將大英國領事官及民人等強留粵省,嚇以死罪,索出鴉片以為贖命,今大皇帝准以洋銀六百萬員償補原價。
五、凡大英商民在粵貿易,向例全歸額設行商,亦稱公行者承辦,今大皇帝准以嗣後不必仍照向例,乃凡有英商等赴各該口貿易者,勿論與何商交易,均聽其便;且向例額設行商等內有累欠英商甚多無措清還者,今酌定洋銀三百萬員,作為商欠之數,准明由中國官為償還。
六、因大清欽命大臣等向大英官民人等不公強辦,致須撥發軍士討求伸理,今酌定水陸軍費洋銀一千二百萬員,大皇帝准為償補,惟自道光二十一年六月十五日以後,英國因贖各城收過銀兩之數,大英全權公使大臣為君主准可,按數扣除。
七、以上三條酌定銀數共二千一百萬員應如何分期交清開列於左:
此時交銀六百萬員;
癸卯年六月間交銀三百萬員,十二月間交銀三百萬員,共銀六百萬員;
甲辰年六月間交銀二百五十萬員,十二月間交銀二百五十萬員,共銀五百萬員;
乙巳年六月間交銀二百萬員,十二月間交銀二百萬員,共銀四百萬員;
自壬寅年起至乙巳年止,四年共交銀二千一百萬員;
倘有按期未能交足之數,則酌定每年每百員加息五員。
八、凡系大英國人,無論本國、屬國軍民等,今在中國所管轄各地方被禁者,大清大皇帝准即釋放。
九、凡系中國人,前在英人所據之邑居住者,或與英人有來往者,或有跟隨及候候英國官人者,均由大皇帝俯降御旨,譽錄天下,恩准全然免罪;且凡系中國人,為英國事被拿監禁受難者,亦加恩釋放。
十、前第二條內言明開關俾英國商民居住通商之廣州等五處,應納進口、出口貨稅、餉費,均宜秉公議定則例,由部頒發曉示,以便英商按例交納;今又議定,英國貨物自在某港按例納稅後,即准由中國商人遍運天下,而路所經過稅關不得加重稅例,只可按估價則例若干,每兩加稅不過分。
十一、議定英國住中國之總管大員,與大清大臣無論京內、京外者,有文書來往,用照會字樣;英國屬員,用申陳字樣;大臣批複用札行字樣;兩國屬員往來,必當平行照會。若兩國商賈上達官憲,不在議內,仍用稟明字樣為著。
十二、俟奉大清大皇帝允准和約各條施行,並以此時准交之六百萬員交清,大英水陸軍士當即退出江寧、京口等處江面,並不再行攔阻中國各省商賈貿易。至鎮海之招寶山,亦將退讓。惟有定海縣之舟山海島、廈門廳之古浪嶼小島,仍歸英兵暫為駐守;迨及所議洋銀全數交清,而前議各海口均已開闢俾英人通商後,即將駐守二處軍士退出,不復佔據。
十三、以上各條均關議和要約,應候大臣等分別奏明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各用硃、親筆批准後,即速行相交,俾兩國分執一冊,以昭信守;惟兩國相離遙遠,不得一旦而到,是以另繕二冊,先由大清欽差便宜行事大臣等、大英欽奉全權公使大臣各為君上定事,蓋用關防印信,各執一冊為據,俾即日按照和約開載之條,施行妥辦無礙矣。要至和約者。
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即英國記年之
一千八百四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由江寧省會行
大英君主汗華船上鈴關防
==影響==中國的主權完整遭到破壞,獨立發展的道路被迫中斷,並被捲入資本主義世界市場,中國歷史進程發生了重大轉變(岳麓版歷史必修一政治文明歷程)
《南京條約》為中國近代歷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雖然其本身是否不平等條約還有爭議。但在其後續訂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1843年7月22日)和通商附黏善後條款(虎門條約,1843年10月8日)中,英國人相繼取得了協定關稅、治外法權(領事裁判權,中外人民訴訟各按本國法律管理)、劃定租界、片面的最惠國待遇(利益均沾)、軍艦停泊口岸等特權,則明顯是不折不扣的不平等條約,損害中國主權達百年之久, 更有利了外國資本主義對中國的商品傾銷和原料掠奪.
當時清朝政府輕易的放棄這些主權,一個重要原因也是因為不了解國際法,並不認識這些條款損害國家主權的嚴重性,反以為有許多便利,不失為一種較公道的解決辦法。如認為劃定租界,可便於防範外人,對中國人的擾亂可以較少;而協定關稅使得中國稅收實際上比較以往還有所增加,得到了實利。
1843年至1844年,新開的五個條約口岸:廈門、上海、寧波、福州、廣州相繼開埠。廈門、福州、寧波因地理的限制,商務並不繁盛。只有長江口的上海最接近主要出口物資絲綢和茶葉的產地,又位於江、浙富庶之區,同時是國內南北海運的中間站,原在廣州的英美商人及其雇傭的買辦(多為廣東人或寧波人)蜂擁而至,開設洋行。1853年起,上海開始壓倒廣州,成為全國最大貿易港口。英美法三國相繼沿黃浦江設立租界,並不斷擴展,形成上海公共租界和上海法租界。後來上海公共租界的中心道路為紀念《南京條約》開放上海而被命名為南京路。至於割讓的香港,本為海盜出沒的荒島漁村。英國人在此鑿山填海,大事興建,成為英國在遠東的軍事政治和經濟中樞,一度還是鴉片和苦力的集散地。
鴉片戰爭時,在中國約有三十萬的地下天主教徒。基督教(新教)沒有公開傳教,只有20名英美傳教士在澳門進行一些準備工作,如翻譯聖經,編寫字典。1846年,道光皇帝明詔弛禁天主教,歸還原有教堂,天主教於是轉而公開活動。耶穌會負責江蘇、安徽和直隸東南部的傳教工作。遣使會負責直隸的大部分和浙江、江西。多明我會則專門負責福建。來自英美德三國十余個基督教(新教)差會也紛紛在五口設立教堂、學校、醫院。其中美國歸正會在廈門興建了基督教(新教)在中國的第一所教堂新街堂,美北長老會的嘉約翰在廣州接辦中國第一所西醫院博濟醫院。
遺憾的是,當時的中國人沒有重視、反思這場戰爭。戰後,中國人繼續沉浸在「天朝上國」的思想中。清朝對外關係不善,加上鴉片戰爭的失敗,國威嚴重受損,國際地位相對下降,清廷之國力及軍事科技方面弱點盡露,引發外國侵略,剝奪之野心。南京條約之後,各國亦紛紛援例要求訂約,向中國提出種種剝削性的要求,不平等條約遂不斷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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