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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奴,又稱卡債族,或稱多重債務者(因為卡奴大多不只欠一家銀行):台灣新聞用語,中國大陸民間亦作諷刺或自嘲使用,指因為使用信用卡、現金卡透支消費,月薪或收入無法將支出的部分攤平,首期只能繳部分的金額,之後需給付金融機構循環利息、違約金、手續費等、費用而背負高額卡債,個人財務周轉不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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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高度普及的時代,各金融機構競爭,為推銷信用卡,紛紛對新會員推出豐厚禮物,或是刷卡數次可獲積分回贈或年費優待等,吸引人們申請信用卡。而額度限制又給的越來越高,有時甚至一張卡額度便達到月收入的幾倍至十幾倍。由於刷卡購物可在數十日後繳款,並可以利息為代價延後繳款或分期付款,使得沒有積蓄的「月光族」或學生等超額消費,導致出現「刷卡風暴」,紛紛欠高額卡債並無法按時付清,只得長期背負卡債。
2006年,台灣有70萬人淪為卡奴,平均欠款數100萬新台幣。
卡奴一詞的來源並無正史可考。由於本詞構詞簡單,一般人容易較直觀的聯想到而自然創造,通常認為台灣和中國大陸分別各自產生和流行。
在台灣,1990-2000年代開始,信用卡逐漸流行。資本主義鼓勵消費刺激經濟成長、持卡人個人無法控制消費慾望或以短支長、銀行消費金融部門對申請人信用徵審寬鬆與對持卡人還款風險控制不當,促成了一些人士難以繳清信用卡債務而導致個人財務周轉不靈,一些人及新聞便戲稱其為「卡奴」。
2005年12月6日,中國國民黨立法委員徐中雄在臺灣立法院提出法案,欲將銀行循環信用利率上限自20%降為10%,並喊出「解放卡奴」的口號。在中華民國銀行公會努力遊說,並以建立「債務協商機制」作為讓步之後,立法院同意此法案暫不予處理,但此後「卡奴」一詞就廣為大眾所使用。
2004年開始,在中國大陸金融機構瘋狂推銷下,加之核卡基準下降,信用卡迅速流行。類似於台灣的原因,「卡奴」一詞在民間出現。
以下順序,未針對各卡奴產生的原因的比例做排序。
電話騷擾,言語威脅,住宅遭潑漆,連鄰居都遭殃;
辦卡時填的聯絡人也成爲討債的對象。
在台灣每月有數十位卡奴因為付不出卡債而自殺,但其一走了之之後卡債只能成為壞賬。 卡奴最好預立遺囑,以免成年的子女要繼承永遠還不完的巨債
在中國大陸存在有一些免費的綫上付款閘,用以配合網路拍賣等平台,如支付寳(alipay),買方以信用卡付款後,賣方可直接獲取現金,而無需繳納手續費。
有人利用這些付款閘,自己扮演賣家和買家,編出本不存在的交易,自己以信用卡付款,提取現金。被稱為「信用卡套現」。由於可從僅有消費額度的信用卡提取現金使用,加大了發卡金融機構的風險。
卡奴經常利用「信用卡套現」方式每月提取一些現金,存回信用卡。由於付款可在下期再繳納,這個過程便可沖抵當期最低繳款金額甚至全額。
中國大陸政府以法規及命令試圖禁止信用卡套現,但由於信用卡套現監控較難,效果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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