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時制


夏時制 (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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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時區多數位於其理想邊界之西,導致實際上全年實施夏時制。

夏時制,又稱「日光節約時間」和「夏令時間」,是一種為節約能源而人為規定地方時間的制度,在這一制度實行期間所採用的統一時間稱為「夏令時間」。一般在天亮早的夏季人為將時間提前一小時,可以使人早起早睡,減少照明量,以充分利用光照資源,從而節約照明用電。各個採納夏時制的國家具體規定不同。目前全世界有近110個國家每年要實行夏令時。

目錄

夏時制的歷史

威廉·維萊特宣傳夏時制的小冊子,封面標題為「日光的浪費」。

據稱最早有夏時制構思的是班傑明·富蘭克林,他在任美國法國大使期間,由於習慣於當時美國農村貴族的早睡早起生活,早上散步時看到法國人10點才起床,夜生活過到深夜。於是他在1784年給《巴黎雜誌》的編輯寫了一封信,信上說法國人的生活習慣浪費了大好的陽光,建議他們早睡早起,說每年可以節約6千4百萬蠟燭。但他當時並沒有建議實行夏時制,只是建議人們應該早睡早起。因為當時根本還沒有統一的時區劃分。不過夏時制在英語裏就是「節約陽光時間」的意思。

直到1907年英國建築師威廉·維萊特(William Willett)才正式向英國議會提出夏時制的構思,主要是為了節省能源和提供更多的時間用來訓練士兵,但議會經過辯論沒有採納。由於名聲不及班傑明·富蘭克林,所以人們很多都將班傑明·富蘭克林當為夏時制的發明者而忽略了威廉·維萊特。

在這古老的水動時鐘,一系列的齒輪轉動使柱子顯示當天適合的小時長度。

1916年德國首先實行夏時制,英國因為怕德國會從中得到更大的效益,因此緊跟著也採取了夏時制,夏時制節約了約15%的煤氣電力,但為了彌補損失,電力和煤氣公司也將價格提高了15%。法國不久也效仿實行。1917年俄羅斯第一次實行了夏令時,但直到1981年才成為一項經常性的制度。1918年,參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戰美國也實行了夏時制,但戰後立即取消了。

1942年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又實行了夏時制,1945年戰爭結束後取消。1966年,美國重新實行夏時制。歐洲大部分國家從1976年,即第四次中東戰爭導致首次石油危機3年後(1973年)開始實行夏時制。

根據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的建議,從1996年起夏令時的有效期推遲到10月份的最後一個星期日。

目前實行夏時制的地區

美國原本於每年4月的第一個星期日凌晨2時起至10月的最後一個星期日凌晨2時實施夏令時間;但經美國國會2005年通過的能源法案,自2007年起延長夏令時間,開始日期從每年4月的第一個星期日,提前到3月的第二個星期日,結束日期從每年10月的最後一個星期日,延後到11月的第一個星期日

  • 加拿大夏時制實施日期一向跟美國一致,在美國2005年修法後,加拿大各省也在2007年3月美新法實施前完成修法。加國好幾個處於時區邊界的地區(包括薩斯喀徹溫省大部分地區和其他幾個較小地區)不實施夏時制。另外,加國春秋撥鐘時刻由各省自行決定,但現在除紐芬蘭外各省都跟美國一樣在02:00撥鐘[1]
     目前正實行夏令時間的地區      曾經實行夏令時間但目前沒有使用的地區      從來沒有實行過夏令時間的地區
  • 歐盟國家、瑞士俄羅斯都是從3月最後一個星期日到10月最後一個星期日實行夏時制。歐盟國家在三月最後一個星期日協調世界時01:00同時撥快一小時,在十月的最後一個星期日協調世界時01:00進行相反的調整。俄羅斯夏時制日期雖然跟歐盟一樣,但全國不在同一時刻撥鐘,而是在各時區自己的02:00進行。
  • 墨西哥從4月第一個星期日到10月最後一個星期日實行夏時制。
  • 紐西蘭由於處於南半球,所以夏季和北半球相反。它從9月最後一個星期日到4月第一個星期天實行夏時;
  • 澳洲只有東部和南部各州實行夏時制,從10月第一個星期天到4月第一個星期天止。塔斯馬尼亞島則在10月第一個星期天開始實行夏時制。西澳洲州從2006年底起開始為期三年的夏時制試驗,之後將交選民決定是否永久實行。

曾經實行夏時制的地區

夏令時實施期間,將時間向前調快一小時。
  • 1919年中華民國上海天津曾短暫地實行了一年夏時制。在台灣也曾實行過,年度時間表可參見[1]
  • 香港曾於1941年4月1日1979年10月21日期間,多在夏季時段實施夏令時間(1977年1978年未實行),香港夏令時間的計算方法為香港標準時間加1小時。在日治時期的幾年間(1942年1945年)曾全年實施,當時香港時間與日本本土時間實際上一致,1980年後不再實行,詳情請參閱香港時間
  • 澳門曾於1946年4月30日1979年10月21日期間,多在夏季時段實施夏令時間(1977年1978年未實行),年度時間表可參見[2];
  • 1986年199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全國範圍實行了六年夏時制,每年從4月中旬的第一個星期日2時整(北京時間)到9月中旬第一個星期日的凌晨2時整(北京夏令時)。除1986年因是實行夏時制的第一年,從5月4日開始到9月14日結束外,其它年份均按規定的時段施行。由於省電效果不抵需要適應時間的弊端,1992年4月5日後不再實行;
    • 實行夏時制的建議最早由竇星元提出。1986年4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出《在全國範圍內實行夏時制的通知》,通知動員全國人民為節約能源而早睡早起,並要求全國各部門做好宣傳和安排工作。具體作法是:每年從四月中旬第一個星期日的凌晨2時整(北京時間),將時鐘撥快一小時,即將錶針由2時撥至3時,夏令時開始;到九月中旬第一個星期日的凌晨2時整(北京夏令時間),再將時鐘撥回一小時,即將錶針由2時撥至1時,夏令時結束。在夏令時開始和結束前幾天,新聞媒體均刊登有關部門的通告。值得注意的是,夏令時中出生的人,生時須減去1小時。

夏時制的利弊

好處

  • 緯度地區由於夏季太陽升起時間明顯比冬季早,夏時制確實起到節省照明時間的作用。
  • 不少零售商對夏時制持肯定態度。美國的糖果商院集團已經遊說美國國會將夏時制延長到11月,因為萬聖節是糖果銷售最旺的季節,而家長們不希望孩子們在天黑以後還在外面遊逛。
  • 有人認為夏時制對患有夜盲症的人大有好處。[來源請求]

弊端

  • 對低緯度地區,夏時制作用不大。尤其這些地方在夏天十分濕熱,夜晚降臨時悶熱無法入眠,而清晨正是睡眠的好時間。
  • 當夏時制開始和結束時,人們必須將所有計時儀器調快或調慢;當夏時制結束時,某些時間會在當天出現兩次,這些都容易構成混亂。
  • 夏時制違背了設定時區的原意──盡量使中午貼近太陽上中天的時間[2]

其他爭議

夏令時讓俄羅斯每年能夠節約20億千瓦小時的電量,但這個數字只相當於兩三個火力發電廠的發電量。該制度也使法國用於照明的能源消耗減少4%。有人認為夏時制在旅遊業和能源消耗上獲利不明顯,還擾亂了兒童和老年人的生物鍾,違反人的正常生理節奏。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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