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護照是一個國家的政府發放給本國公民(citizen)或國民(national)的一種旅行證件,用於證明持有人的身分與國籍,以便其出入本國及在外國旅行,同時亦用於請求有關外國當局給予持照人通行便利及保護。
護照關係到在國外所受合法保護的權利與進入本籍國的權利。護照上通常有持有者的照片、簽名、出生日期、國籍和其它個人身分的證明。許多國家正在開發將生物識別技術用於護照,以便能夠更精確地確認護照的使用者是其合法持有人。
如今國際間旅行通常要求出示護照, 但也有例外的情況。護照實際上僅僅是一種國際認可的用來對旅行者身份鑒定的手段。而這樣的鑒定要求在很多情況下或針對某些旅行者可以免除。例如現在美國公民憑駕照即可進入墨西哥,而歐盟國民在歐盟內部旅行也不需要護照。
同樣的,護照在一個國家內部也可以被當成身份證件而使用。
國際民航組織已經就護照的標準格式和特點給出了指導文件。
最近有許多關於在護照中採用生物識別技術以改進身份識別安全的討論,美國在911事件後已經針對27個免簽證國家要求啟用含有此種技術的護照,它是通過一張RFID卡片來存儲生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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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歷史上,不同歷史時期有不同的稱呼,例如稱為符、傳、過所、公驗、度牒、路證、通關文牒、安全證書、通行證、暫住證等。到了清朝,根據通行證件的證明身份、提請邊境關防檢查機關予以「保護」和「關照」、給予通行的便利和必要的協助之功能,將「PASSPORT」一詞,于1845年首次譯為「護照」,並沿用至今。
護照的西方稱呼「Passport」並不是來於「seaport」(海港),而是來於中世紀用於通過城牆大門(「porte」)的文書。在中世紀的歐洲,一些文件可以由當地的統治力量頒發給旅行者,一般包括持有者被允許通過城鎮的名單。這種制度延續到法國,例如,直到1860年。在這段時間,護照並不是旅行到海港的必須,這關係到自由貿易,但是需要護照從海港到內陸城填。早期的護照經常如此,但不是一直,包括持有者身體的描述,照片是直到20世紀前十年,才被添加上去的。
在世界大戰後,國際聯盟、聯合國和國際民間航空組織,頒布了在護照的設計和特徵的指導標準,這些指導很大方面上形成了現代的護照。近幾年則有MRP(Machine Readable Passport, 可機讀護照)統一規定持照人資料頁在封面內側頁,並有可利用掃描方式讓電腦可判讀的資料,以節省在海關證照查驗時的時間。
在近些年,有一種形勢把生物信息引入護照中,以改進身份的安全性。這樣就提出一個疑問,是否某些技術可以有效地改進護照呢?由於缺乏可靠的結果,美國已經延遲了引進這項技術。
護照通常在國際旅遊中都必須要用到,通常在跨國與國的邊境時需要使用。但是有些時候,某些國家的公民出境到另外一個國家時,由於國與國訂立了某些契約(如歐盟),可能就無需出示護照,但可能會以其他身份證明文件來證明身份,如駕駛執照,個人身份證,護照上的簽證。
某些國家,例如實行或曾實行計劃經濟的國家,為了監控人口流動或管控人民遷徙,要求人民在國內旅行或遷徙時,申請並持有國內護照。例如蘇聯。
由於英國的殖民地與國籍法複雜,在英國本土與屬土之間,或英國屬土之間旅行,也常需要護照。
1963年沙巴和沙勞越加入馬來西亞聯邦時,依據三方事前同意的決議,沙巴和沙勞越兩州可保有原先獨立的邊境管制。西馬來西亞人民進入沙巴或沙勞越,以及兩州之間相互旅行,均需檢查護照,但沙巴、沙勞越人民進入西馬來西亞時則不需檢查護照。
中國由於歷史及領土現狀,有若干不同的行政及邊境控制區域,也因此常需要在非國際的旅行時使用護照。詳見下面的各國特別情況。
中華民國自1949年後僅統治台灣與澎湖、金門、馬祖,但尚未正式放棄對中國大陸的主權。因此,儘管中國大陸與台灣之間存在各自獨立的法制與邊境管制,雙方均不認為兩岸旅行為國際旅行,均不在對方護照上注記或蓋章。中華民國公民前往中國大陸,須持用「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僅適用於中華民國海外國民未申領過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者)在中國大陸入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1949年後中華民國的存在,並主張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但自創建之始,僅對中國大陸、香港、澳門有實際統治。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前往台灣,亦須持用替代護照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在中國出境,並持用「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或「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單次臨時旅行證」在台灣入境。
香港與澳門分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但在一國兩制原則下,根據基本法,有簽發護照、進行入境管控、與外國訂定單獨簽證協定等權利。中國大陸、香港、澳門之間有各自的邊境控制。中國大陸居民前往香港或澳門,需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用於替代護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往來港澳通行證」;而港澳居民前往中國大陸,則不得持港澳簽發的護照,而須另行申請「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舊為「港澳同胞回鄉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入出境通行證」。香港居民進入澳門,只需出示香港居民身份證(有'*','***','R'的香港居民身份證);澳門居民進入香港,則要出示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或赴港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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