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电信联盟〈ITU, 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 是一个国际组织,主要负责确立国际无线电和电信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它的前身是1865年5月17日在巴黎创立的国际电报联盟,是世界上最悠久的国际组织。它的主要任务是制定标准,分配无线电资源,组织各个国家之间的国际长途互连方案。(这里ITU的对电信业务的功能类似于万国邮政联盟执行邮政服务的功能) 它也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1948年 总部设在瑞士的联合国第二大总部日内瓦。
ITU制定的国际标准一直被称作某某 "建议"(Recommendations,这个词通常一般要全部大写以区分普通意义上的“建议”)由于ITU作为国际组织的长期性和作为联合国的特别机构的特殊地位,ITU发布的标准比大多数其他同一级别的技术规范制定组织拥有更高的国际认同度。
ITU的工作由它的“成员”管理。 作为联合国的机构,所有联合的成员国都可以是ITU成员,他们也被叫做“成员国”。公司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部门成员”或者“'联盟者”身份加入。这两种成员资格都可以直接参与标准的制定 (ISO不允许这样)。ITU不同的下属部门还与其它组织保持“联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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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标准 (建议)一般由ITU的内部分支ITU-T制定。ITU-T的下属机构这样划分:
标准的名字由分支字母加上一个点“.”再加一个数字组成。 Nachfolgeversionen werden z.B. durch ein nachgestelltes "bis" gekennzeichnet.
例如著名的ITU-T标准 V.24 (串行Schnittstelle), H.264 (视频压缩) 或者 E.164 (国际电话号码).
参看: Portal Vereinte Nationen
ITU通过广泛的工作伙伴,研究小组,区域会议和国际会议选择国家或者私人组织参加会议。
例如:
ITU担任信息社会世界高峰会议 (WSIS)的秘书处。
联合国成员国都能成为国际电信联盟成员国。
中华民国于1920年加入国际电信联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华民国继续在国联代表中国,直到1972年国联决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唯一合法的中国代表为止。中国1973年被选为国联理事国。
| 联合国 | ||
|---|---|---|
| 会员 | 会员国 - 观察员 | |
| 主要机构 | 大会 - 安全理事会 - 人权理事会 -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 托管理事会 - 秘书处 - 国际法院 | |
| 方案和基金 | 环境署 - 难民署 - 开发署 - 人居署 - 儿童基金会 | |
| 专门机构 | 劳工组织 - 粮农组织 - 教科文组织 - 世卫组织 - 世界银行 - 基金组织 - 民航组织 - 海事组织 - 国际电联 - 万国邮联 - 气象组织 - 知识产权组织 - 原子能机构 | |
| 决议 | 大会决议 - 安理会决议 | |
| 联合国宪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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