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盟


欧洲联盟 (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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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联盟
欧盟旗帜
格言: in varietate concordia (拉丁语:“异中求同”,又译:“由多元中求统一”) [1])
官方语言 保加利亚语捷克语丹麦语德语爱沙尼亚语希腊语英语西班牙语法语爱尔兰语意大利语拉脱维亚语立陶宛语匈牙利语马耳他语荷兰语波兰语葡萄牙语罗马尼亚语芬兰语瑞典语斯洛伐克语、以及斯洛文尼亚语
首都 布鲁塞尔为多数主要机关驻地
欧洲理事会轮任主席国 Frank-Walter Steinmeier
欧洲委员会主席 巴洛佐
欧洲议会议长 Hans-Gert Pöttering
面积
 - 总面积
 - 水域面积百分比
按一国算则列世界第7位
4 325 675 km²
xx% / Negligible
人口
 - 总人口(2006年


 - 人口密度

按一国算则列世界第3位


4.97亿
115/km²

国民生产总值
 - 总数(2006年


 - 人均

按一国算则列世界第1位


12.17万亿欧元 (17.82万亿美元
26400欧元 (36015美元

成立时间


 - 宣布
 - 承认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1992年2月7日
1993年11月1日

货币 欧元²
时区 UTC 0 to +2³
盟歌 欢乐颂(音乐)
国际域名缩写 .EU.INT, .EU
长途电话代码 成员国分布在3字头和4字头区域

(1) 另参见欧洲联盟在其各个官方语言中的名称:欧盟官方语言名称列表
(2) 欧元(Euro €)为欧盟所有机关部门使用的官方货币,也是十三个成员国的流通货币单位。
(3) 除此以外还有位于-4至+4时区的法国海外省

欧洲联盟

本文章是关于
欧洲联盟
政府与政治


欧盟三大支柱
支柱 I: 欧洲共同体
支柱 II: 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
支柱 III: 刑事事件之警政与司法合作

政治机构
欧洲共同体
欧洲委员会
主席  (巴罗佐)
巴罗佐委员会
欧盟理事会欧洲理事会
欧盟理事会轮值主席国  (法国)
欧洲议会
主席  (Hans-Gert Pöttering)
欧洲议会议员
议会选区
选举
2009年 (EU–27)
2007年
(保加利亚/罗马尼亚选区)
2004年/各国选区 (EU–25)
参选政党
欧洲议会常务委员会

司法机构
欧洲法院法官列表
欧洲原诉法院
欧盟公务员事务审裁处

核数机构
欧洲审计院

财务机构
欧洲中央银行
欧洲投资银行
欧洲投资基金

协商机构
经济及社会协商委员会
地域协商委员会

分权团体
欧洲联盟行政机构

欧盟法律
凡累积法律 (候选国合资格条件)
欧盟立法程序
条约
欧盟条例 · 指令 · 决议
欧盟建议 · 舆论

欧盟有关标题
经济及货币联盟
欧盟扩张
欧盟外交
泛欧洲政党
成员国政党目录
欧洲理事会政党目录


其他国家·图集
Portal:政治
      

欧洲联盟(简称欧盟,欧盟的正式官方语言有23种,参见欧盟官方语言名称列表),是根据1992年签署的《欧洲联盟条约》(也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所建立的国际组织,现拥有27个会员国。欧盟是世界上最有力的国际组织,在贸易、农业、金融等方面趋近于一个统一的联邦国家,而在内政、国防、外交等其他方面则类似一个独立国家所组成的同盟。有法律学者认为不应把欧盟看做国际组织,应看成独特的实体(sui generis entity)。

欧盟的历史可追溯至1952年建立的欧洲煤钢共同体,当时只有六个成员国。1958年又成立了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1967年统合在欧洲共同体之下,1993年又统合在欧洲联盟之下,欧盟已经渐渐地从贸易实体转变成经济和政治联盟。同时,欧共体和后来的欧盟在1971年至2007年期间进行了六次扩大,成员国从6个增至27个。

根据《欧洲联盟条约》,欧盟共由三大支柱组成:

另外,欧洲原子能共同体也在欧洲共同体的管辖范围之内,但在法律上是独立于欧盟的国际组织。

欧盟的主要机构有欧洲理事会欧洲委员会欧洲议会欧洲法院欧洲中央银行等。欧元是欧盟的官方货币,目前已经由27个成员国中的13个采纳为流通货币;申根条约取消了部分成员国之间的边境管制,目前已有13个欧盟成员国和2个非成员国实施。

目前有关欧盟的主要议题是欧盟的扩大、制定欧盟宪法、及非欧元区成员国加入欧元区的事宜。

起初推动欧盟建立的动机,是二战后损失惨重的欧洲对重建的渴望,以及欧洲是否会再度陷入战争泥潭的担忧。

目录

历史

欧洲统一的思想,在20世纪以前就已经出现。中世纪时期的法兰克帝国神圣罗马帝国等都将欧洲许多地区统一在其疆域之内。1453年拜占庭帝国首都君士坦丁堡奥斯曼帝国攻破后,波希米亚国王Podebrady之乔治就于1646年建议,欧洲基督教国家应该组成联盟,对抗奥斯曼帝国的扩张。

1776年,美国独立战争爆发,当时就有欧洲人设想欧洲仿效美利坚合众国,建立欧洲合众国,支持此提议者包括拉法耶特侯爵、泰狄士·高斯士高等。19世纪初,拿破仑曾在大陆封锁期间在欧洲大陆实行关税同盟

最初于1948年由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三国组成的关税联盟,主要是免除关税,开放原料、商品的自由贸易。

1951年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法国意大利西德成立欧洲煤钢共同体,合作推动煤与钢铁的生产销售。1957年,六国在罗马签署《罗马条约》。1958年,正式成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旨在创造共同市场,取消会员国间的关税,促进会员国间劳力、商品、资金、服务的自由流通。

1965年,六国签订《布鲁塞尔条约》,并于1967年生效。

1972年后,爱尔兰英国丹麦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先后加入欧洲共同体。

1987年7月1日,欧洲单一法案生效。1990年6月,签订申根条约,消除过境关卡限制,使会员国间无国界,于1993年1月1日生效。

1992年1月,签订《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设立理事会、委员会、议会,逐步由区域性经济共同开发转型为区域政经整合的发展。 并将欧洲经济共同体更名为欧洲共同体.

1993年11月1日,《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生效,欧洲三大共同体纳入欧洲联盟,并另共同发展外交及安全政策,加强司法及内政事务上的合作。

1993年1月1日,会员国增加瑞典芬兰奥地利,并于1999年推出共同货币“欧元”。2002年1月1日,正式启用。

2004年,第五次扩张第一阶段,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塞浦路斯加入欧盟。

2007年,第五次扩张第二阶段,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加入欧盟。

地位

欧盟是目前最强大的地区性国际组织。成员国已将部分国家主权交给组织(如货币金融政策、内部市场、外贸),令欧盟越来越像联邦制国家。然而欧盟还不是真正的国家,成员国依然是欧盟条约的最终裁决人,欧盟本身也无权行使各成员国的主权。

成员国

目前,欧盟有27个成员国。1950年的六个创建国为:

21个成员国在后来一系列的扩大浪潮中加入:

注:在1990年,欧盟的领土由于东德西德的统一而扩大。

除了以上27国以外,摩纳哥 摩纳哥安道尔公国 安道尔等欧洲小国也与欧盟签订了特殊协议。

欧盟一部分成员国的海外领地,如格陵兰 格陵兰等,不是欧盟的一部分。

挪威 挪威曾于1972年和1994年两次在国内进行加入欧盟的全民投票,均未被通过,因此至今没有加入欧盟。但挪威的“欧洲经济区协定”(EEA)使挪威与享受与欧盟成员国企业和国民的同等待遇。[1]

条约

扩大

     成员国
     候选国
海外地区
主条目:欧盟扩大

欧盟的总面积是4 325 675平方千米。如果欧盟列为国家的话,则是世界上第七大国家。到2006年为止,欧盟共有人口大约4.96亿。

欧盟是世界上第一大经济实体,2006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3万亿美元,超过美国(13.0万亿美元),预计接下来的几个十年内,将随着更多国家加入而有较快增长——虽然新加入的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都低于欧盟的平均水平,并将使得欧盟在短期内平均总数有一定的下降。

截止2006年,欧盟公民人口为4.96亿,按一国算位居世界第三位(在中国印度之后)。根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所有欧盟成员国的公民都是欧盟的公民。

2004年扩大

2002年10月9日欧洲委员会的《战略报告》(Strategic Report)建议把十个候选国于2004年纳入欧盟中,她们包括: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塞浦路斯。在这些国家与欧盟成员国进行谈判后,她们应邀加入欧盟的声明于2002年12月13日哥本哈根发表,连同2003年4月9日欧洲议会的赞同票。

2007年扩大

保加利亚罗马尼亚2007年1月1日加入欧盟。

欧盟1957年至2007年的演进

进一步扩大

土耳其1963年开始,就成为欧盟的准会员国,她也将被正式认为欧盟扩大的候选国。但是由于土耳其的人权纪录和军队与政治的影响,她现在还没有被批准加入欧盟。但是欧盟鼓励其继续进行改革。

主要政策议题

  • 欧盟宪法和新的决策机制
  • 成员国间的自由贸易
  • 一致的对外关税,以及一致的对外贸易地位
  • 移除成员国家的边界控制(除了英国爱尔兰和新加盟十国)参见《申根公约
  • 欧盟成员国任何国家的公民都可以自由在欧盟成员国内居住和工作,如果他们可以自给自足的话
  • 允许欧盟任何国家的公民在当地政府和欧洲议会的选举中投票
  • 成员国间资金自由流动
    欧元标志
  • 协调政府法规公司法律和商标注册
  • 单一货币:欧元(除了英国、瑞典、丹麦和新加盟十国)
  • 欧盟内部大范围的环境政策合作
  • 共同的农业和牧业政策
  • 在预防犯罪行为方面进行协作,包括分享情报,协调犯罪行为的定义
  • 一个共同的对外政策是欧盟努力的目标,但是仍然有相当的一段路要走。欧盟在2003年对伊战争上的分歧表明了欧盟离这个目标还有多远的路程
  • 一个共同的安全策略,包括建立一支60,000人的快速反应部队作为维和目的,一支欧盟军队和一个欧盟卫星中心(获取情报目的)
  • 对收容和外来移民制定一致的政策
  • 共同的附加税、消费税等等
  • 援助不发达地区的基金
  • 建立援助候选国和其他东欧发展中国家的资金
  • 研究基金

所有这些目标取决于成员国之间的协调,而欧洲法律现在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成员国的法律体系中。所有的成员国都被要求在一个共同的欧洲法律框架内立法。

结构

欧盟法律包括了许多(重复的)法律结构,它是通过各种国际条约的签订所建立起来的。近些年来,欧盟不断致力将欧盟法律简化,并开始起草欧洲宪法

欧共体在欧盟中的角色

“欧洲各大共同体”是欧盟的三大支柱之一,也是最重要的支柱。(其他两个是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和刑事领域警务和司法合作)。欧共体是唯一一个以跨国运作为主的机构,是欧盟的主体,各欧盟组织(见下)都是欧共体的组成部分。

欧盟(及欧洲各大共同体)机构

欧盟的历史、结构、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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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
布鲁塞尔条约
 
1952
巴黎条约
 
1958
罗马条约
 
1967
布鲁赛尔条约
 
1987
单一欧洲法案
 
1993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1999
阿姆斯特丹条约
 
2003
尼斯条约
 
2009?
里斯本条约
 
欧洲原子能共同体 (EURATOM)
欧洲煤钢共同体 (ECSC) 欧洲联盟 (EU)
欧洲经济共同体 (EEC)





欧洲共同体 (EC)
↑欧洲共同体↑ 司法与内政合作 (JHA)
刑事方面的警察和司法合作 (PJCC)
欧洲政治合作 (EPC) 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 (CFSP)
西欧同盟 (WEU)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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