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好者是指对于某些体育俱乐部、人物、团体、公司、产品、艺术品、信念或流行趋势抱有极度、无法抑制的喜爱与支持的人。独特事物的爱好者一般会设立自己的爱好者区域。他们会开办爱好者俱乐部、举办X迷会、创办爱好者杂志、写X迷信或参与类似的活动。而爱好者所喜欢的人物通常称为偶像。
有个别的爱好者会着迷于他们醉心的事物让他们产生妄想,使这些爱好者参与到极端或反常的行为。过度崇信或其它形式的崇拜,例如:在其家中为偶像建立神龛;有时成为跟踪者。极端者也有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甚至与家人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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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语中,关于“fans”一词的起源有不少让人混淆的地方。Paul Dickson 在其“Dickson棒球辞典”中,引用 William Henry Nugent 关于19世纪英国拳击运动追随者的作品,追溯到 fancy 一词。它最初将 fance 缩减为同音词 fans,这个词于1889年出现在美式英语中。另有许多人认为,它是 fanatic 一词的缩写版本,最早是用来形容狂热的棒球队支持者。(Fanatic一词,在1525年前后引入英语,表示“疯狂的人”。它来自现代拉丁语的 fanaticus 一词,意为“疯狂但非凡的启示”。这个词最初属于寺庙或神圣的地方“拉丁语:fanum,诗歌语英语:fane”。现代意义“极端热心”建立于1647年前后,将 fanatic 作为名词使用是在1650年前后。)然而,用“fancy”一词描述极度喜欢某事,源自不同的词形变化,只不过刚好与“fanatic”的含义相似。
“fan”在现今的英国英语中仍旧作为“supporter(支持者)”的同义词,特别是代表运动队的爱好者。然而,“fan”一词在包括英国的英文世界中流行起来。其“支持者”之意也被用于美国的政治语言中,作为总统、政党或政治争议的支持者。
在棒球爱好者群中淘汰的“怪人”一意,才使“fanatic”和“fancy”词义相等。
而根据地域和文化的差异,爱好者又可称为“粉丝”[1](国语)、“fan屎”、“拥趸”或“发烧友”(粤语)等。而在传统上,爱好者的称法一般是在该项爱好后加上“迷”这字,例如歌迷、影迷、电视迷、巴士迷、火车迷、铁路迷等等。
发烧友一词源自香港的“音响器材爱好者”。在1950年代,当时的音响功放以管机(以真空管组装而成的音响设备)为主。香港的天气炎热,当时民用空调尚未普及,当“音响器材爱好者”每次把玩器材或欣赏音乐时,总是弄得满脸通红、大汗淋漓,他们却乐此不疲。他们便自称为发烧友。
爱好者本身既喜爱也能运用所喜爱的技能,例如“书法爱好者”。“粉丝”或“狂热者”(XX狂)一词除了表示强烈的爱好之外,有时也会带有一种贬意,暗指这些人对于所喜好事物有一种非理性,不加思考的赞美和支持。
一般而言,一个团体、事物的爱好者们多会组成同好会(俱乐部)来作为彼此交流,凝聚认同感以及举办相关活动、互相分享相关作品,并可能借此增加与偶像作直接触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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