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生物分类 |
|---|
| 生物分类学 |
| 阶元分类 |
| 域 | 界 | 门 |
| 纲 | 目 | 科 |
| 属 | 种 | 亚种 |
| 双名法 |
| 非细胞生物 |
| 原核生物 |
| 真核生物 |
| ├ 动物 |
| ├ 真菌 |
| ├ 植物 |
| └ 原生生物 |
| 五界法 |
| 原核生物界 |
| 原生生物界 |
| 真菌界 |
| 植物界 |
| 动物界 |
| 四界法 |
| 菌界 |
| 原生生物界 |
| 植物界 |
| 动物界 |
| 三域法 |
| 古细菌域 |
| 细菌域 |
| 真核生物域 |
种(Species)或称物种,生物分类的基本单位,位于生物分类法中最后一级,在属之下。较为笼统的概念,是指一群或多或少与其它这样的群体形态不同,并能够交配繁殖的相关的生物群体。以演化生物学家恩斯特·麦尔(Ernst Mayr)的定义来说,物种是:“能够(或可能)相互配育的自然种群的类群,这些类群与其它这样的类群在生殖上相互隔离着。”昆虫学家陈世骧(1978)对物种所下定义为:“物种是繁殖单元,由又连续又间断的局群所组成;物种是进化单元,是生物系统线上的基本环节,是分类的基本单元。”。
在分类学中,一个物种被赋予一个拉丁化的双名法名称。该名称使用斜体或是加上底线(现在较少见)印刷;属名首字母大写,属名之后紧跟一个唯一的形容词,这个词称为种小名或种加词,其首字母不可大写。只有完整的双名制名称才称为“种名”,而非仅仅是双名制名称的第二个部分。例如人的种名叫Homo sapiens(有智慧的人),而不是sapi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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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斯特·麦尔对于物种的定义不太完善。因为这个定义假设只适用于进行有性生殖的物种,它把很多进行无性生殖的物种丢到了一边。此外生物学家很多时候都不知道两组形态学上类似的生物是否具有“潜在的”配育能力。况且利用不同的繁殖方法,自然状态或人工状态的杂交可能会获得成功,甚至在有性生殖情况下两个个体交配也可以。因此,出现了下面的这些对于物种定义的观点:
在实际操作中,这些定义通常都相一致,这些定义的不同点主要是侧重点不同而非相互否定。然而,还没有提出一个物种概念可以在无需具体分析情况下,就能完全否定、或应用于所有情况的。
物种的概念历史悠久。这之所以是最重要的分类阶元之一, 有下面的原因:
在使用了几千年后,这个概念依然集中在生物学和相关学科上,也仍然被错误的定义和争论不休。
对于某个物种的命名应该看作是对于该群生物的进化关系及其独特性的一种假定。更新的资料会证实或推翻这个假设。有时候, 尤其是旧时通讯不发达的时候,分居异地的分类学家会为后来定为同一种的生物命两个不同的名字。 当两个经过命名的种发现其实是同一个种时, 先发表的那个种名通常会保留,后发表的被废弃, 这一过程称为 synonymization, 或 lumping。将一个分类阶元分开成多个通常是新的阶元称为splitting。分类学家常被他们的同时戏称为"lumpers" 或 "splitters", 视乎他们找到了物种间的不同点还是相同点。(参阅 en:lumpers and splitters).
传统上, 研究人员依赖于解剖学上的不同, 和通过观察不同种群间是否有成功混交来区分物种; 解剖结构和生殖行为依然是指定物种状态的重要手段 得益于上几个十年里微观生物学研究技术的日新月异, 包括 DNA 分析等, 得出了一大批关于物种间相似与区别的知识。许多从前认为是不同物种的类群现在归入了单一的分类阶元, 许多过去归在一起的类群被分开了。任何的分类阶元(种,属,科 等)都可以合并和分开。对于一个较高的阶元,这样的修订则更显得意义深远。
从分类学的角度看, 种下的类群定义为低于种的分类阶元。在动物学中,仅使用亚种概念, 而植物学还会使用诸如变种, 亚变种, 和 变型等单位。
总的说来, 对于那些大型复杂的有性生殖生物(例如 哺乳类 和 鸟类), 生物学种或隔离种概念的定义有几种变体。通常,区分两个物种,甚至是亲缘关系很近的两个物种都是很简单的。例如,马 (Equus caballus) 和驴 (Equus asinus)不需要经过专门训练或学习的人就能够把它们分开。然而它们相近得可以进行杂交,并产生不育的骡。它们明显就是不同的种。
但是许多情形则让人难以决定。这就是隔离种和进化种的分歧之处。两个概念都同意一个物种在时间上保持着其血统的独立性, 它与其他这样的血统可以被我们区分(否则我们就认不出它们来了), 是生殖隔离的(否则一个种群如果一有机会就和另外一个合并起来了), 并有有效的种内识别 机制(没有这个,该血统不可能延续)。在实际上, 两种观点都同意一个种必须有其自身的独立进化历史;否则刚才提到的特征都不适用了。 其不同在于:进化种概念不对种群的未来作出预测,而仅仅是记录已知的类群。相反, 如果经过研究人员的研究,某两个种群在可能情况下能够再次合并,隔离种概念就不认为这两个种群为两个种。
有两个关键的问题需要解决。第一,初定的这个种是不是能持续的、可靠的与其它物种区分呢? 第二, 这在未来也会持续下去吗? 先来讨论第二个问题, 下面有几个地理分布上的可能性
在古时,人只是赋与一群类同的生物一个名词。希腊哲学家,如亚里士多德,认为生物是可严格区分为不同的“物种”,而且物种是永恒不变的。
随着接触的生物愈多,人开始尝试认真把生物分类。最初,人只是以外貌与习性分类,就像中国人把大多数水上生物称作“鱼”。
在十八世纪林奈首次以生殖器官作生物分类。他似乎只是认为这样的分类有些意义,而并不是以为有近似生殖器官的物种有可联系。毕竟,当时的欧洲人相信创造论,即所有物种由神独立创造,并无任何其他的联系。 可能由于创造论,林奈对一些差异极微的物种感到困惑。他因而提出一些物种为完美的,样板的;另一些则是仿造的。
及至十九世纪,多数自然学者开始明白物种是不断在变,而地球是古老得容许长时间所累积而成的巨变。因而,分类法开始强调物种之间是如何演变。拉马克认为生物可以把需要的特质遗传给后代,例如长颈鹿就是因为吹愈来愈高的树叶而长出愈来愈长的颈项。(这只是简化的描述,拉马克的理论当然远为深邃。)
拉马克最大的贡献在于提出不同物种之间可以有连续不断的系諎。他在1809年的著作 Zoological Philosophy 是首个以逻辑理由否定创造论。当达尔文的进代论在1860年代被广为接受后,却掩盖了拉马克的贡献。及至二十世纪末,拉马克的理论从新获得重视,成为adaptive mutation的一个基础。他另一曾被舍弃的目标为本进化论,亦发展成artificial selection。
达尔文及华莱士提出的进化论是目前公认最权威和有说服力的进化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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