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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条目为 香港人口及文化系列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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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节日除了农历传统节日、公历节日和宗教节日,还有各种类型的文化、体育和各种娱乐活动,如艺术节、电影节,博彩娱乐堪称全民节日,自9月开始至翌年6月的赌马堪称全民参与的活动,此外六合彩影响面极为广泛。
香港的节日休假在现行《雇佣条例》和《公众假期条例》二法例中有明确规定。《雇佣条例》对劳工的休息日、法定假日及有薪年假作出了全面和具体的规定,其中规定元旦、春节(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中秋节翌日、重阳节、国庆、冬节或圣诞节共计11个节日12天的法定节日休假。《公众假期条例》除了列出上述12日为法定休假节日外,增加了复活节(耶稣受难日、耶稣受难翌日和复活日三日连休)、佛诞和圣诞翌日(原文:圣诞节后第一个周日),《公众假期条例》所列13个节日17天法定节日休假。《雇佣条例》与《公众假期条例》规定的节日休假适应的对象不同。
目录 |
名义上,除了星期日外,香港每年有17天公众假期(俗称“银行假期”、“写字楼假期”、“红字”、“红日”等,香港版本的日/月/年历上,该17天通常以红色标示),但根据香港法例第149章《公众假期条例》第2条《释义》,该17天是银行、教育机构、公共机构办事处和政府部门遵守为假期的日子。如非上述机构,并不适用于《公众假期条例》,其雇员的假期仅受香港法例第57章《雇佣条例》保障,当中第39条《假日的给予》,只规定其中12天公众假期为雇主必须给予雇员的假期,这12天称为法定假日(俗称“劳工假期”、“工厂假期”等),当中包括:1月1日、农历年初一、农历年初二、农历年初三、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中秋节翌日、国庆日、重阳节、冬节或圣诞节(由雇主选择冬节或圣诞节其中1天)。
任何雇员,都可享有法定假日,如法定假日适逢雇员的休息日(即每星期例假,通常是星期日),应于休息日翌日补假。该补假须并非法定假日、代替假日或休息日的日子。如雇员已按连续性合约受雇满三个月,便可享有相等于雇员该日正常工资的假日薪酬。如果雇主要求雇员在法定假日工作,便须在事前至少48小时通知雇员,并在该法定假日前或后60天内安排另定假日给雇员。如双方同意,雇主可在法定假日或另定假日的30天内安排代替假日给雇员。
换言之, 耶稣受难节 、耶稣受难节翌日、复活节星期一、佛诞和圣诞节后第一个周日,属“不是法定假日的公众假期”,雇主如非《公众假期条例》内指定的机构,及无在雇佣合约注明雇员是放公众假期的话,便有权要求雇员在上述“不是法定假日的公众假期”期间如常上班,且不给予任何补假或补薪。因此,对于普罗大众来说,所谓的公众假期,其实只是一项额外福利,并非真正属于“公众”的假期。这明显有别于大部份国家或地区,“红色日历”就必定全民放假,即使上班者亦必有补假及/或补薪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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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如非《公众假期条例》指定的机构,任何雇主也可自行选择给予雇员公众假期或法定假日。按照不成文传统,除了《公众假期条例》指定的机构外,俗称“白领”(主要是办公室文职工作)的行业是放公众假期,只有俗称“蓝领”(传统上指第二产业,现在可泛指“白领”以外的大部份工种)的行业才会放法定假日,例如制造、建造、纺织、维修、工程、传媒、保安、洁净、运输、物流、批发、零售、餐饮、酒店、客户服务等,以上述行业为核心业务的公司,即使是文职岗位雇员,通常也是放法定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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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法定假日有扩展至“白领”行业的趋势。因为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后,失业率大幅飙升,部份原本给予公众假期的雇主,看准雇员求职困难,不敢反抗雇主的不合理要求,于是纷纷改为只给予法定假日,以在不加薪的情况下增加雇员的工作时间。就连政府这个以往一向给予雇员公众假期的最大雇主,近年对部份非公务员合约制雇员,也只给予法定假日。加上香港的经济模式和就业市场的职位分布,逐渐以客户服务行业为主。所以从以上各方面来看,只能享用法定假日的雇员,均有越来越多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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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只获法定假日的雇员来说,除了是明显极不公平外[来源请求],有时他们亦根本没有在“不是法定假日的公众假期”上班的必要,例如地盘(建筑工地)的文职岗位人员,通常都是放法定假日,但需作业务来往的建筑师事务所、测量师事务所、政府相关部门等,却通常是放公众假期,以致在“不是法定假日的公众假期”期间,地盘文职人员虽然须如常上班,但其业务来往对象却在休假,以致很多工作也不能进行。所以这种极不公平,且没有必要的两种假期的制度,多年来一直为人诟病。[来源请求] 然而香港商人主政,劳工阶层本身也不团结,部分有幸享用公众假期的雇员,甚至对只获得法定假日的雇员冷嘲热讽,指他们全因学历、技能、竞争力不足,才要在就业上被逼接受法定假日此一相对较差的待遇。更甚的是,连数位声称代表劳工的立法会议员,亦极少就此向政府提出反对。所以政府完全无意改变此极不公平的现象。[来源请求]
本表列出香港的所有公众假期,其中的法定假日以黄色显示。
| 公历日期 | 名称 | 简介及备注 |
|---|---|---|
| 每个星期日 | 每个星期日 | 相传耶和华用了6天创造万物,第7天休息,所以人也跟随在星期一至六工作后,星期日休息 。 不是法定假日,但放法定假日的机构通常会以这天为休息日。 |
| 1月1日 | 1月1日 | 公历新年,亦称元旦。 |
| 1月下旬 至 2月下旬 |
农历年初一 | 农历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 如果上述3天中其中一天碰巧是星期日,农历除夕都会被列入公众假期。 农历新年,亦称春节、过年 。吉祥物是财神和该年生肖动物。 |
| 农历年初二 | ||
| 农历年初三 | ||
| 4月4日 或 4月5日 |
清明节 | 春分之后的节气,传统上是登山扫墓、拜祭先人的日子。 |
| 3月下旬 至 4月下旬 |
耶稣受难节 | 日期根据复活节计算表册而定,复活节在春分后的首个农历十五日(月圆日)再之后的首个星期日;实际假期则是复活节前2天(星期五、星期六)的耶稣受难节、耶稣受难节翌日,及后1天(星期一)的复活节星期一。耶稣受难节是悼念耶稣被钉十字架处死,复活节则是欢庆耶稣复活。吉祥物是复活节兔和复活节彩蛋。这3天假期通常泛称“复活节”,“耶稣受难节”则较少被提及。 不是法定假日。 |
| 耶稣受难节翌日 | ||
| 复活节星期一 | ||
| 5月1日 | 劳动节 | 源于纪念1886年5月1日在美国芝加哥发生的干草市场暴乱,后演变为表扬劳工对社会及经济作出的贡献。 |
| 4月下旬 至 5月下旬 |
佛诞 | 农历四月初八。纪念释迦牟尼诞辰,亦称浴佛节。 不是法定假日。 |
| 5月下旬 至 6月下旬 |
端午节 | 农历五月初五。纪念屈原(有争议,详见端午节条目)。 |
| 7月1日 |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 | 纪念1997年7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亦称香港回归纪念日。 |
| 9月上旬 至 10月上旬 |
中秋节翌日 | 农历八月十六。中秋节源于“嫦娥奔月”的中国神话,吉祥物是玉兔。又因这一天月亮满圆,所以同时以圆月、人月团圆作节日主题。亦由于其节日主题环绕月亮,令其相关活动集中在晚上,故特别把假日安排于翌日而非当日,让市民可于中秋节当日晚上尽情进行活动。如当日为星期日,则中秋节当日会列为补假。 |
| 10月1日 | 国庆日 | 纪念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在北京成立。 |
| 10月上旬 至 11月上旬 |
重阳节 | 农历九月初九。起源有多种说法,较广为人知的一个说法,是古时曾有人得神仙指点,须于九月初九登山避瘟疫,后来他人纷纷仿效,形成了九月初九登山的习俗,再后来演变成登山之余顺道拜祭先人,所以亦是除清明节外,另一个登山扫墓、拜祭先人的日子。 |
| 12月25日 | 圣诞节 | 原是纪念耶稣诞辰的基督教及天主教宗教节日(但这天实际上是波斯太阳神(即光明之神)密特拉(Mithra)的诞辰,耶稣的诞辰日期已无法考证,基于历史原因,才把这天假定为耶稣诞辰),后来演变成全球性的狂欢与消费节日,对于年轻一辈来说,更演变成另一个情人节。节日活动及气氛,则以前一天(12月24日)晚上的平安夜为最高潮时期。吉祥物是圣诞树和圣诞老人。 虽是法定假日,但法例容许放法定假日的机构选择圣诞节不放假,以冬节代替。 |
| 12月26日 | 圣诞节后第一个周日 | 即节礼日,起源有多种说法,现在一般视为圣诞节的延续。名称中的“周日”不是指星期日,而是英文 Weekday的直接翻译(政府对这天的英文称谓为The first weekday after Christmas Day),坊间通常称为Boxing Day。 不是法定假日。 |
以下日子,虽然不是公众假期,但按照不成文传统,部份机构或会放假或提早下班:
| 公历日期 | 名称 | 简介及备注 |
|---|---|---|
| 每个星期六 | 每个星期六 | 绝大部份的全日制中小学校和幼稚园在星期六不用上课。大部份机构上午上班,中午下班、下午放假,亦有全日放假或全日不放假,股市则全日休市。2006年,政府在部份部门推行5天工作制,并得到部份机构跟随,所以全日放假的机构有增加趋势。 |
| 1月下旬 至 2月下旬 |
农历除夕 | 农历正月初一前1天(农历十二月廿九或十二月三十)。农历新年前夕,准备迎接及庆祝农历新年的日子。部份机构或会提早下班,股市亦仅上午开市,下午休市。如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当中任何1天是星期日,这天则全日放假,以作补假。 |
| 9月上旬 至 10月上旬 |
中秋节 | 农历八月十五。部份机构或会提早下班。如中秋节翌日是星期日,这天则全日放假,以作补假。 |
| 12月21日 或 12月22日 |
冬节 | 即节气中的冬至。部份机构或会提早下班,放法定假日的机构或会全日放假,以取代圣诞节假期。 |
| 12月24日 | 平安夜 | 圣诞节前夕,准备迎接及庆祝圣诞节的日子,当晚更是圣诞节活动及气氛的最高潮时期,较圣诞节当日尤有过之。部份机构或会提早下班,股市亦仅上午开市,下午休市。 |
| 12月31日 | 公历除夕(跨年) | 公历新年前夕,准备迎接及庆祝公历新年的日子。部份机构或会提早下班,股市亦仅上午开市,下午休市。 |
当公众假期适逢星期六,即使实行5天工作制,亦不设任何补假。如适逢星期日,则会另日补假,补假方式则依不同节日而定。
中秋节翌日适逢星期日,会于前1天,即中秋节当日补假。如适逢10月1日,即与国庆日是同1天,则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藉在宪报刊登的命令,指定取代该天的另1天补假。
重阳节适逢星期日,则于翌日补假,或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藉在宪报刊登的命令,指定取代该天的另1天补假。
至于其它公众假期适逢星期日,则一律于翌日补假。
换言之,如中秋节翌日是星期日,就会在星期六补假;如农历年初一是星期四、五、六、日任何1天的话,则农历年初一至年初三3天假期(或其补假日)中,一定会有其中1天是星期六;此外,几乎每年均有一定数量的其它公众假期适逢星期六,其中耶稣受难节翌日更一定是星期六;但不少机构在星期六、中秋节当日和年初一前1天, 却会提早下班甚至全日放假,形成假期重叠却没有补假,变相是损失了部份公众假期。因此,除非索性放弃星期六全天或半天放假,从事星期六全天上班(或任何每周6天工作)的工作,否则所谓每年17天的公众假期,根本无可能完全放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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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非常重视农历新年,但现时香港的农历新年气氛不及以往,其中一个原因是年轻一辈较受到西方节日(例如情人节和圣诞节等)感染,对中国传统节日的重视程度,相对减低。
更重要的是,香港人对假期的观念有转变。随着时代转变,香港人对节日的习俗亦日趋简化,甚至变得有所商业化。例如香港人渡过农历新年时,会依照习俗,农历新年前“办年货”和逛年宵市场,农历新年期间张贴年画和挥春等贺年装饰品、舞狮、到庙宇拜神祈福、吃年糕和煎堆等贺年食品、派利是、到亲戚家里拜年等等。但拜年却只求拜过,通常不会依照年初一拜夫家,年初二拜娘家,年初三赤口不拜年的传统规则。收到利是后,通常派方离开就立即拆封,甚少依照要待至元宵节(农历正月十五)才拆利是的传统。又例如中秋节,不少香港人只会购买月饼和灯笼应节、吃团圆饭,但没有赏月和进行猜灯谜活动。加上政府对节日活动的禁制甚多,例如农历新年不准燃放炮仗,舞狮亦有一定限制、中秋节不准“煲蜡”、圣诞节不准“喷雪”等,亦进一步削弱节日气氛。
通常而言,节日只是普通的假期,无论是什么节日,活动不外乎看电影、饮茶、逛街、郊游、旅游、唱卡啦OK、玩电子游戏或电脑游戏等。除了商场在个别节日(主要是圣诞节和农历新年,其次为复活节和中秋节)会有相关布置装饰,会让人感到节日气氛外,其余大致上与星期日分别不大。
除了以上公众假期外,一些非公众假期的节日,例如情人节、万圣节、母亲节、父亲节等,近年在商人透过广告宣传和商场布置装饰,催谷消费下,亦出现相当的节日气氛,传媒亦对其节日活动有所报道,不比公众假期节日逊色。
香港开埠初期,洋人一般跟随英国的习惯庆祝节日,而华人则会庆祝中国传统节日。当时洋人的假日包括元旦、复活节、英皇寿辰及圣诞节;而华人的假日则主要为农历新年及冬节。此外很多华人也会在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及重阳节等传统节日及节气也会进行一些应节的活动,但不放假。
20世纪初,香港社会新增两个纪念日,分别是1911年起华人的中华民国国庆日及1918年起洋人的欧战和平纪念日。至1941年日治时期前,华人与洋人的节假日通常各自为政,也没有公众假期的概念。而1941年12月25日至1945年8月15日期间的日治时期,则完全跟随日本节日,如天皇寿辰等,每年12月25日更有“新生香港”周年“纪念日”,“纪念”香港正式成为日本“大东亚共荣圈”的一部份。
1945年8月30日英国恢复管治香港后,节假日的习惯得以恢复。1947年1月10日,政府颁布香港法例第149章《公众假期条例》,制订政府指定的公众假期。这些公众假期主要参考香港银行的休息日。《公众假期条例》制订后,这些公众假期最初主要是政府、银行业以及与银行业较密切的行业(如贸易公司)所采纳。而新制订的假期有重光纪念日。值得留意的是,当时中华民国国庆日也是香港的公众假期之一,至大约1950年时才因中国内地政权交替、中华民国退守台湾而取消。
1950年代至1960年代期间,香港虽然已有正式的公众假期,但当时的经济模式及就业市场的职位分布,以制造业等“蓝领”职业为主,基于前述的《公众假期条例》适用范围问题,大部份市民都不能享有所谓的公众假期。1967年暴动后,政府开始改善基层市民权益,颁布香港法例第57章《雇佣条例》,当中把部份公众假期,列为任何雇员都可享有的“法定假日”。至此,香港才出现全社会性的公众假期。法定假日初制订时,每年只有7天,其后数度增加,至1999年增至每年12天,一直至今,惟与公众假期的每年17天尚有5天距离。
此外,1983年,政府更改了农历新年和中秋节翌日“补假”的方式。之前如农历年初一至年初三任何一天或中秋节翌日是星期日的话,会于翌日(即农历年初四或农历八月十七)补假,由这年起,更改为节日的前一天,即年初一前一天或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补假,一直至今。
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中国后,公众假期较英治时期略有改变,有小部份有所删减,但同时亦新增相同日数的新公众假期,日数始终维持每年17天。
英治时期有英女皇寿辰(6月下旬其中1个星期六及之后的星期一)和重光纪念日(8月最后1个星期一及之前的星期六)这4天公众假期,但没有劳动节(5月1日)、佛诞(农历四月初八)、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7月1日)和国庆日(10月1日)公众假期,其它公众假期与特区时期相同。
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中国,取消英女皇寿辰和重光纪念日公众假期,新增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7月1日)、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8月第三个星期一)、国庆日(10月1日)和国庆日翌日(10月2日)。
1999年,取消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和国庆日翌日公众假期,新增劳动节(5月1日)和佛诞(农历四月初八),一直至今。
2006年10月,香港孔教学院表示与香港的天主教和基督教教会达成共识,指对方接受取消泛复活节3天公众假期中的其中1天,改为把孔子诞辰日(农历八月廿七)列为公众假期[1]。惟政府至今仍未表示是否接纳此修改,而据政府公布的2009年公众假期,亦未见有此修改。
另外,1997年和1999年曾出现超过17天的额外公众假期。1997年因为6月30日及之前仍是英治时期,所以有英女皇寿辰假期(6月28日和6月30日)。7月1日及之后是特区时期,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7月1日和7月2日,但仅限这年7月2日是公众假期,以后每年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只有7月1日1天是公众假期)、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8月18日)、国庆日(10月1日)和国庆日翌日(10月2日)假期。全年共20天公众假期。
1999年则由于电脑千年虫问题,政府特别把1999年12月31日列为额外公众假期。全年共18天公众假期。
本段落提及的公众假期,只有劳动节、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包括1997年7月2日)和国庆日是法定假日;3天泛复活节、佛诞、国庆日翌日、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1999年12月31日、英治时期的英女皇寿辰和重光纪念日,都是“不是法定假日的公众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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